第9课
第9课
译作093 辩中边论释讲解 / 索达吉堪布

9

辨真实品第三

戊三、所证真实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己一、略说:

真实唯有十,谓根本及相,

无颠倒因果,及粗细真实,

极成净所行,摄受并差别,

十善巧真实,皆为除我见。

应知一切所知以遍计所执、依他起与圆成实三法统摄,并且无倒真实抉择这三者之相便能显示真实性。如何显示真实性呢?统摄一切法之处的根本三自性是根本真实,能显示三自性的体相是相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无常等无颠倒的真实谛义是无颠倒真实,于三自性安立轮涅因果的真实性是因果真实,于三自性安立粗细的真实性是粗细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极成的真实性是极成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是非清净所缘境是净所行真实,于三自性中摄受五法是摄受真实,从三自性中分出流转、安立等七种真实性是差别真实,于三自性善巧十处真实性是善巧真实,如是以十种真实之相可从三自性展开而了知一切诸法。其中善巧真实又有十种,彼等成为十种不同所断我执之相的对治。

己二(广说)分三:一、所表三自性根本真实;二、宣说彼三之相;三、彼等之相以八相宣说。

庚一、所表三自性根本真实:

许于三自性,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一有无真实。

一切所知法以三自性可以彻底统摄故,三自性称为根本真实,以其余九种真实抉择的也是三自性。其义如何呢?三自性是所谓的遍计所执、依他起与圆成实三者,虽然由凡夫迷乱心执取二我而以自性二我恒时无有即从未有过,称之为遍计所执;虚妄分别心前虽有二取显现而无如显现般异体的心识,称为依他起,是生起遍计迷乱之基故;有二取空的自性及无能所二取的真实性,则是圆成实或实相。如是承许遍计所执等三自性。

庚二、宣说彼三之相:

于法数取趣,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增益损减见,

知此故不转,是名真实相。

三自性的各自体相如何呢?应由能境状态相应真实义而了知,也就是按照于所缘境自性没有增损而如实悟入的心如何取那样,所缘境体相也需要如是存在,故由能境状态显示所缘境的体相。其义如何呢?无误了知遍计所执自性,则对法与补特伽罗不会产生有实质的增益见及名言谛中无有的损减见,此义称为遍计所执真实相。虽然这是彼所缘境体相的能境,而对它安立所缘境真实相之名,其必要是:依于能境,此所表体相是如此存在才能安立并了知,若不观待能境,单独的所境体相何时也不可能成立,以及为了表示了知没有单独所谓外境有事的体相成立而仅以分别心假立的甚深义而如是宣说,即不存在二我的同时仅在遍计所执前有,彼为遍计所执真实相,以及如是了知是于彼遍计所执相无颠倒趣入之心。

如是,若无误了知依他起自性,则不会产生能所二者异体有的增益见及名言中亦无的损减见,彼为依他起真实相,其必要应知与上述相同。若无误了知圆成实自性,则不会产生二取有的增益见及空性无的损减见,彼为圆成实真实相。

如是对于三自性如实抉择其体相,则于三自性不会转入增益与损减见。应知以远离增损之心如何确定之义,即是所缘境三自性的真实相。

庚三(彼等之相以八相宣说)分八:一、安立无颠倒真实;二、安立因果真实;三、安立粗细真实;四、安立极成真实;五、安立是否净所行真实;六、安立摄受真实;七、安立差别真实;八、安立善巧真实。

辛一、安立无颠倒真实:

无性与生灭,垢净三无常,

所取及事相,和合共三种,

空亦有三种,谓无异自性,

无相及异相,自相三无我,

如次四三种,依根本真实。

有漏轮回诸法以自性无有常等故,于彼取常、乐、我、我所都属于颠倒识,以彼所取境真实中无有故,称为颠倒。相反的无常、苦、空、无我四者则是无颠倒真实谛义。彼亦,对三自性根本真实如何安立无常等义呢?无常义者如是安立,遍计所执是无实质性之义故,常法恒时需有,彼无者仅从恒有的相反角度对遍计所执也可安立无常之名,因为常与无常直接相违之中没有第三品,而遍计所执从不是常的角度如是假立;依他起识以刹那生而灭的自性相故,是无常性;圆成实者,由先有垢与后无垢的阶段之义,从显现角度由与他法关连故,仅从具有无常的阶段可立无常之名。是故安立无常名的三种根据应与三自性根本真实依次对应而了知。

如是苦相也以对遍计法取为有事后取种种痛苦故,称为所取苦;依他起者,具种种三苦相故,称为事相苦;圆成实与痛苦则从以法性与有法的方式相连的角度,称为和合苦,这是在承许前二者之外对圆成实安立苦义。

如是遍计所执者,本无有事性故,称为无性空;依他起者,虽有然如显现般不是彼之有事或如遍计所执不是彼之有事故,称为异性空;圆成实者,承许自性空,对空的自性假立圆成实故。

如是遍计所执者,本无自相故,称为无相无我;依他起者,于如何显现或遍计所执之相,与彼异相故,称为异相无我;圆成实者,以自性相宣说自相无我,是空性的自性故。

辛二、安立因果真实:

苦三相已说,集亦有三种,

谓习气等起,及相未离系。

自性二不生,垢寂二三灭,

遍知及永断,证得三道谛。

以染净两重因果四者所摄的一切四谛之义在三根本真实义中圆满具足。如上已说无常等义是如是故,承许在其上安立苦谛。

如是于遍计所执耽著则积累轮回习气故,称为习气集;以依他起能转生轮回故,称为等起集;圆成实者,未离彼集即成为彼法性故,称为未离系集。如是也对三自性安立集谛。

遍计所执自性不生故,称为自性灭;依他起中能所二者不成立或不生故,称为二取灭;圆成实者,障垢本来寂灭故,称为垢寂灭。如是于三自性安立灭谛之义。对于后者圆成实,从离垢之基与离垢择灭的角度承许有两种,其中后者择灭分是真实之灭。

于三自性是道谛真实宣说,其义如何呢?遍计所执是以正道所知,以了知无有事故,于彼所境假立能境道之名而说遍知道;依他起是以正道所断,以断尽具有二取的虚妄分别心方得菩提故,如上云:“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故对彼假立道名是于所断假立能断之名;圆成实是现量所证之果,以此根据说道则是于果假立因名。

辛三(安立粗细真实)分二:一、说粗世俗;二、说细胜义。

壬一、说粗世俗:

应知世俗谛,差别有三种,

谓假行显了,如次依本三。

对于根本三自性如何安立世俗谛与胜义谛的差别呢?应知世俗谛的差别有三种,其中有假世俗遍计所执、识世俗依他起,同样还有显了世俗圆成实,即是彼法性仅以总相义的方式显了。如是以世俗所摄的彼三者是粗,以彼等都属未入定及二取心识的境界故。

壬二(说细胜义)分二:一、正义;二、分类。

癸一、真实义:

胜义谛……

胜义或第一义者,唯一是三自性中的圆成实,不是其余二者,以无二取境界超越平凡的语言思维或实相现相相同者唯一是此故。

癸二、分类:

 ……亦三,谓义得正行,

依本一无变,无倒二圆实。

以胜义所摄的分类者,所谓胜义即是真如,以真如是出世间圣智行境故,称为义胜义;得胜义者,即大涅槃,是一切所求中的最殊胜者故;依于圣道能修殊胜解脱果故,正行胜义即是道。如是于基果道三者安立胜义的三种分类。或者,以无变圆成实真如无为法与无倒圆成实彼真如能境智慧这两种圆成实可以统摄一切胜义,其中对前者从基与果的角度分为两种,对后者则以道谛有为法安立为正行胜义,故与上述三种分类的关要一致,由此对实相现相相同的一切能境所境安立胜义之名。是故在《摄抉择分》中有道谛也摄于圆成实中的说法。对此,他处安立为清净依他起,但应知两者实际是以不同密意安立,并不相违。

辛四、安立极成真实:

世极成依一,理极成依三。

所有假立法的名相,彼等是以世间极成或者以理极成,二者须以其一才能安立。彼亦,宣说两种极成的差别者,柱瓶等以仅随假立之名言的方式而共称者,称为以世间名言极成,通达道理的诸智者以现量、比量、教量三量或作用道理、观待道理、法性道理三者的方式安立某义并如是极成,称为理极成,例如对撑梁的有事安立柱名是以世间名言极成,而安立柱子为空性则是以理极成。此处的所诠义三自性是以何种方式极成呢?仅从唯一遍计所执的角度安立世间极成,对如何显现之法取种种世间之中假立而取的彼彼名称,依他起与圆成实则是以三量方式理极成。或者,世间极成仅从遍计所执安立,而论典中所成立者,从三自性各自也可安立众多,即其以现量等方式的种种安立是论中诸极成。

辛五、安立净所行真实:

净所行有二,依一圆成实。

宣说净智所行的种类有二种,即烦恼障清净净智所行与所知障清净净智所行。如是的净智所境并非遍计所执与依他起二者,仅说唯一是圆成实,以彼为净智所行时现相实相相同故。

为什么圆成实是净智的对境呢?因为实相和现相完全相同的缘故。实相和现相不相同的是世俗谛。真正的胜义谛或圆成实,实相和现相是相同的,实相是什么样,现相也应该是这样,这就是所谓的圆成实,也叫做胜义谛。

一般唯识宗对二谛的认识是这样的,对圆成实也是这样承认的。因此,觉囊派说“如来藏本体不空”,所谓的“本体不空”并不是我们分别念对境的不空,实际上它是清净智慧的对境。在阐述实相和现相相同即为胜义谛的教典,比如《宝性论》中所说的“成实”“实有”也是智慧的对境,这里所说的“成实”,并不是我们心中所想的那样。

因此,在藏地有各种教派——我们经常说的四大派:宁玛巴、格鲁派、噶举派和萨迦派,以及其他教派。其中,觉囊派有很多论述圆成实的观点,而托嘎秋吉多吉对觉囊派的辩论也比较多。但实际上,觉囊派认为圆成实是智慧的对境。

现在很多人也在学习觉囊派的教义,像壤塘寺院不但学习觉囊派的经论,还要学习格鲁派的经论。以前菩提金刚授记说:“藏巴拉黄帽出现……”意思是说,现在觉囊派很多人在闻思的时候,学习嘎单派教典的现象比较多,但应该也不用担心失坏自宗。因为如果真正有智慧的话,按照《时轮金刚》和《宝性论》的观点,承许如来藏成实或实有也没有什么问题;用胜义理来观察的话,所谓的成实和不成实都不存在,佛经中说:一切法都如幻如梦,甚至涅槃之法也如幻如梦。因此,我们应该这样建立自宗。

释迦牟尼佛在第三转法轮时,已经宣说了十大如来藏经,弥勒菩萨有关这方面的论典也比较多。因此,觉囊派建立这样的自宗没有什么困难,而且是非常合理的。以前主要是由觉摩纽罗巴和朵罗瓦喜绕坚赞、多罗那他那样的大智者们,开创并建立了觉囊派的自宗。

辛六、安立摄受真实:

名遍计所执,相分别依他,

真如及正智,圆成实所摄。

统摄一切大乘义的纲要者,宣说是五事或五法。

中观当中也经常讲,所有的大乘法都可以包括在五种法当中。

何等五法?即名、相、分别、正智、真如五者。其中,名是仅以柱瓶等名假立,

什么叫做名呢?比如说这个是“瓶子”,这个是“牦牛”,这个是“山羊”等等,这些都是所谓的名字。

相是名的施设处,

所谓的相是,比如来了一群牦牛,这不叫羊,羊有羊的施设处,牦牛有牦牛的施设处,瓶子有瓶子的施设处。同样,相是名字的施设处,是它的所依。

如具撑梁等作用或鼓腹等的显现,分别是八识聚,正智是真如能境,真如是道谛缘境的法界。如是五法可摄于三自性中,此义如何?即相、分别、名三法可摄于依他起与遍计所执二者之中,因为八识聚自性者与对二取显现安立种种名的施设处或相这二者摄于依他起中,名则摄于遍计所执中;正智与成为一切诸法中第一义或胜义的真如这两者唯以圆成实所摄,如上述所境与能境的两种圆成实。

名是遍计所执;各种显现法和八种识包括在依他起当中;正智和真如包括在圆成实里面,圆成实有两种

辛七、安立差别真实:

流转与安立,邪行依初二,

实相唯识净,正行依后一。

如《大乘庄严经论》云:“真如七种相,依之安立谛。”

真如分七种,这是根据《经庄严论》中的七种真如来宣说的。

流转真如是以十二缘起顺逆二门不净依他起与清净依他起所摄,实相真如是三自性的三空,即遍计所执无性空、依他起异性空与圆成实自性空,

三自性的三空叫做实相真如。

唯识真如是八识,安立真如是苦谛并有苦、空、无常、无我四种差别行相,邪行真如是集谛并有因、集、生、缘四种差别行相,清净真如是灭谛并有灭、静、妙、离四种差别行相,正行真如是道谛并有道、如、行、出四种差别行相,对此七种称为七种真如。

这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十六行相,是从四谛当中分出来的,每一谛分为四种。以上是《经庄严论》中所讲的七种真如。

又按经典与《辩中边论》而言,流转真实是以轮回无始以来不断流转,实相真实是二无我,唯识真实是一切所作性通达唯识,其余四者与四谛对应如上文所述。

前面是按照《经庄严论》的观点来说的。按照经典和本论而言,流转真实指的是以轮回无始以来不断流转,唯识真实是一切所作性通达唯识,其余四者与四谛对应。

从三根本自性分出七种差别真实,即是流转真实以遍计所执与依他起二者分出,

七种差别真实当中,流转真实以遍计所执和依他起而分出。

因为是对遍计所执执著而以依他起转入轮回故。安立真实与邪行真实二者也同样以遍计所执与依他起分出,因为彼等轮回因果也是对遍计所执执著后以依他起转入轮回,如上述般。实相、唯识、清净、正行四种仅摄于圆成实,当知以圆成实分出四种真实的差别,

实相、唯识、清净、正行这四种归摄于圆成实。

因为实相二无我义与清净灭谛二者是从无变圆成实分出,而通达诸法唯识与正行道二者是无倒入于所知实际义故,是从无倒圆成实分出。

它们是由无倒圆成实和无变圆成实分出的。其中前两者是从无变圆成实分出的,后两者是从无倒圆成实分出的。

辛八(安立善巧真实)分二: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

壬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

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当中,也讲了这个道理。《智者入门论》所讲的精通十种学处,与这里面所讲的基本上相同。因此,麦彭仁波切根据这个偈颂,宣说了《智者入门论》,阐述了在自相续中如何精通甚深广大法门的道理。我们大家应该都学过《智者入门论》,精通《智者入门论》对修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达了此处所说的这个道理,那么学习《智者入门论》也比较容易。

首先,宣讲所断十种恶见和能断十种善巧,通达一种善巧,就能断除一种恶见,《智者入门论》的颂词中也有“断除执受者性,断除执作者性,断除执自在转性等。”所以,《智者入门论》基本上是在讲如何断除这十种恶见。《智者入门论》非常重要。

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性。

若能抉择所通达十处善巧,其中已摄尽一切所知法,以真实善巧十处自性的智力即能断除不同的十种恶见所断,自然会获得如是结果。何等十处善巧?即蕴善巧、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根善巧、世善巧、谛善巧、乘善巧及有为无为法善巧。

“善巧”是通达的意思,十种善巧的意思即是,我们要通达根、界、蕴、处、缘起等。

何等十种我见?即执一性、执因性等十种。

首先,通过蕴善巧断除执我是一体性的我见。如果我们通达了蕴是多体的,以及蕴的分类后,就能断除执一性我见。

彼亦,以蕴善巧断除执一性我见。其根据为:我的施设处唯是五蕴,在五蕴上无任何无分一体的成立,然而有五蕴分类且每蕴也有多类故,于摄集多法后的积聚义安立为蕴,对此蕴相通达后能通达没有所谓的一性之我。

如果我们通达了蕴的本性,则能通达没有一性之我。蕴分为五种,首先是色蕴,包括五根、五境、无表色。五根中的眼根如胡麻花,还有鼻根和舌根,舌根是半圆形的,身根如同柔软的鸡皮肤。眼根的对境是色法,色有显色和形色,显色又分为四种根本显色和八种支分显色,形色有八种,这是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来讲的。声音也分为八种,比如有四大所摄受的声音,悦耳的声音和不悦耳的声音等。香有恶香和妙香等。味也分六种——甜、酸、辣、咸、涩、苦。所触有因所触和果所触,因所触是四大,果所触有七种,总共十一种,这些是五蕴的分类。我们经常认为“我”的施设处是五蕴,但对五蕴这样分析之后,可以断除对五蕴一性的执著。

执器情因性我见以界善巧断除,即外内一切法可摄于十八界中,

十八界是眼根等六根、六境和六识。依靠六根和六境可以产生六识。

以彼等各自具有能作各自作业的功能或取其种子的功能故,通达从彼等各因中出生外内器情世间,我丝毫也不是因。

通达从彼等各因中出生器情世间,能断除以某个实有的“我”为因而产生器情世间的执著。

执所境受用者或能食者性我见,以处善巧断除,

有些人认为“我”是受用者。

即一切法可摄于十二生处,此外没有他法,而通达于所受用外六处唯以内六处能受用,此外没有任何能食者。

外六处是色声香味触法,内六处是眼耳鼻舌身意,此外根本不存在任何能食者或享用者。十二处可以包括在十八界当中,十八界中的识和根、境是分开的。实际上,能受用者唯是内六处,并不可能有像常有的大自在天那样的受用者。

执诸法作者性我见,以缘起善巧断除,即见一切诸法如果各自因缘缘起集聚则不得不生,而不积聚则何时也不生后,通达以我一法也未生。

有些人认为,“我”是一个真正常有的法。然而,我们对无明乃至最后死亡之间的十二缘起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因缘具足则不得不生,比如具足无明,后面的行就会产生;如果无明灭,其他的全部也会灭尽。因此,轮回的根本就是无明,并不存在一切法之作者的“我”。如果通达缘起,就不会承认像外道所说那样的“我”。

今天讲到这里,接下来念《普贤行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