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本身守法者,若令眷属遵法妙。
倘若自己行违法,岂可堪为众生主?
无欺因果与缘起,即是世间总法律,
于诸颠倒因果者,惩罚乃是恶趣苦。
君主倘若不如法,今生臭名昭著也,
亦将毁坏国政故,自己当行十善法。
何者行持十不善,皆被引入三恶趣,
纵然转生善趣中,亦受难忍等流果。
一切有情爱生命,故君主当断杀生,
杀生短寿多疾病,贤明君主之境内,
包括飞禽与走兽,应当尽力禁残害。
当护彼境人旁生,免遭命难无畏惧,
假设为利众多人,难化蛮人驱他方。
争时君规有宣说,倘若无法改变之,
为遣众生之祸根,杀戮国境得安乐,
然而君主于恒时,切莫舍弃慈悲心。
以自财富知足已,勿非理夺他人财,
不与取果成贫穷,自己受用为他携。
纵是合理之税收,应理没收财惩罚,
亦当观想财过患,莫有强烈贪婪心。
不为猛烈私欲染,为令国家得安宁,
仅似损害不与取,君王不成破戒者。
令自王妃生欢喜,莫与他妻行邪淫,
邪淫后世眷不驯,夫妻之间不和睦。
恒时言说真实语,具足法语胜功德,
妄语果报多遭谤,自己亦受他人欺。
离间语果眷不乐,获得争论恶眷属,
君主恒常当言说,和蔼话语与爱语。
粗语后世常听闻,不悦耳语争论语。
断除无义绮语后,如理言说具义语。
说绮语果词无力,口才拙劣言怯懦。
无论他人财多少,勿生贪心当欢喜,
贪心所感毁心愿,强烈贪欲不知足。
舍弃损害他人心,当于诸众生慈悯,
害心后世常受苦,无缘无故遭他害。
应当彻底而断除,无有因果之邪见,
倘若不断除邪见,后世成为恶见者。
已为恶见染污者,如焦种子之苗芽,
不生一切诸白法,正见乃为诸法因。
犹如陡坡之流水,生存短暂不久住,
必将趋入后世故,思维来世不放逸。
何时业果不欺故,微小亦不会空耗,
自己造业成熟己,于此谁亦不可越。
是故非法治国政,乃是地狱之预兆,
依法治理彼国政,乃趋天界之阶梯。
生于王族诸君主,有权统治民众故,
应当竭力令诸民,趋入十善正道中。
保护生命发布施,禁止邪淫妄语等,
他人富足心随喜,观修慈心与正见。
当以合理之税收,及与惩罚等护众,
若具悲心巧方便,则无罪过皆成善。
倘若积累善根后,寻求无上菩提果,
不违一切世间规,不越殊胜之正道。
如法善护诸众生,具有威力成二利,
是故一切大菩萨,亦现君主相利众。
君主当敬父母亲,沙门及婆罗门等,
供养三宝以方便,遣除今生来世苦。
令诸众生皆趋入,生生世世享安乐,
诸多方便轨道中,当知此人即法王。
君规教言论第十六品终
